标题:请武清区住建委告知:天鹅苑小区8次“应急解危资金工程”参与验收的业主姓名
尊敬武清区住建委领导:
贵单位出具的信息公开缴费告知书已收到,感谢贵单位的工作。由于近2000元的“信息公开处理费”个人无力承担,已申请撤回信息申请。
但天鹅苑小区“应急解危资金”使用不透明、不公开的事实是存在的,是不容忽视的。
按照《天津市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四)验收结算。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的规定。每次都应该有业主参与验收。
本人恳请住建委告知:8次“应急解危资金工程”参与验收的业主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