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2345平台上,投诉了我装修公司装修质量问题,结果贵局未与本人联系,没有进行任何沟通,直接回复一句“请依据合同约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个装修质量问题,不属于住建局管理范围吗?即使是不属于,我也能理解,但是连沟通都不沟通,是不是过分了?
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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