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高铁站6.26号新开的停车场不允许停放电动三轮
尊敬的区长,您好!
武清高铁站6月26日新开放的停车场,在未作任何明示的情况下,擅自主张不允许停放电动三轮车,也没有为电动三轮车安排任何的停放场所,唯一的答复就是公众号已通知,让车主停放到对面的小镇停车场。
首先,公众号中未明确表明,三轮车不能停放;6.25下班从高铁站广场骑走三轮车时,也未得到任何关于26号不能停放三轮车的明确的指示;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乘坐高铁是公民的权利,停放车辆也是;高铁站作为公共服务区域,没有理由规定不能停放三轮车,本人的三轮车是正规商店正规购买,正规上路骑行的代步工具,为何不能停放公共服务区域的停车场?
再者,在今天之前,武清高铁站的广场是有专门停放三轮车的区域的,也是非常规范整齐的,并没有对车站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可见电动三轮车的停放需求是刚需,车站对此视而不见,完全不顾及通勤人员的硬性需求,却简单粗暴的把锅甩给对面的小镇停车场——小镇是商业区,停车场是针对汽车开放并收费的,高铁站此举实属不合理。
公众号内容和三轮车的尺寸如附件所示。不知道武清高铁站是依据哪条法规,禁止这种小型电动三轮车停放的呢?
打扰区长,烦请区长明察,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