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来津工作博士的资助问题
您好,按照《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津人才组办〔2023〕5号的文件 “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均须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企业(含国有企业、驻津企业)所在区各承担10万元,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 本人2024博士毕业后来天津入职至今已快一年,没有收到任何申请通知,之前反馈过,工作人员联系也是一直从说24年底下具体通知,到现在仍无消息。也请工作人员确认后再联系,并给出具体申请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