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袁* 提问时间:2025-06-24

标题:咨询在天津市河西区购房政策

本人在河西区名下有两套住宅;本人妻子在滨海新区有一套住宅,且新区住宅购买时提取了公积金余额并使用了商业贷款;本人父亲在河西区名下有一套住宅;本人父亲、母亲均已超过60岁;本人、本人父亲母亲妻子在一个户口本;咨询是否可以以本人或本人妻子名义在河西区再购买住房?如可以首付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在支付首付后提取公积金余额?是否可以商业贷款后每月提取公积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6-25 是否超时:否

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告知目前天津购房政策已开放,您可以在河西区再购买住房。首付比例、提取公积金等问题建议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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