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究竟何时执行?
2023年10月14日发文的《津人才组办〔2023〕5号文件》(关于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的文件,索引号为1112000000012568X5/2023-00190)目前的落实情况,请问该政策是否已开始执行?如已执行,如何申请相关待遇?如未执行,到底何时准备执行?
其中明确说明:“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均须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企业(含国有企业、驻津企业)所在区各承担10万元,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
如今已是2025年6月23日,距离发文时间已经足足一年半。请问政策何时落实?这份补贴何时开放申请?
请不要像之前所有问过这个问题的回复一样“已私人致电回复”,请公开回复。感谢。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