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底商向小区内排放油烟破坏小区环境,严重影响住户健康
小区多个餐饮底商油烟向小区内排放,营业时小区内油烟污染严重,气味恶劣,严重影响健康。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未加装净化装置排放口要距离敏感目标20m以上,加装净化装置排放口要距离敏感目标10m以上;依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6.2.3条文,餐饮商铺所在建筑物高度≤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面;建筑物高度>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15m。这几个餐饮底商的油烟排放口均不符合上述规定。
已经多次投诉,没有任何整改,依旧我行我素,漠视小区住户健康。请环保部门介入处理这种违规且违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