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爱缘广场转供电、转供水、非市政集中供暖
武清区爱缘广场自2022年2月交付以来,国家电网武清供电分公司以及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尚未实现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这违反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建成后,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路灯等设施,按照规定移交给专业经营服务单位进行维护管理。”的规定。《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并未区分物业的商服与居住性质。
本人于2024年12月13日在"天津市政府政民零距离"、2025年1月14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先后反映该问题,东蒲洼街道办事处、武清区政府在答复中均回避武清供电分公司、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违反法规事实,反而强调爱缘广场小区的商服性质,为违反法规的行为找存在理由。《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其在天津市行政范围内理应被遵守执行。武清区政府、东蒲洼街道办事处漠视群众利益、怠于履行职责、不敢动真碰硬,在群众反复反映问题后,仍不愿纠正武清供电分公司、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违反法规行为,这既有违法治精神,也有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25年3月7日,仅在海棠湾社区层面召集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并未召集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并不具备推动解决问题的实力。沟通协调会后至今3个多月了,相关问题没有丝毫解决行动。
现向政府领导继续反映该问题,恳请督促协调武清供电分公司、武清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整改纠正违反法规行为,实现爱缘广场直供电、直供水、分表计量,直接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另外,爱缘广场的供暖系统尚未接入武清城管委的市政集中供暖,服务质量很差,业主意见很大。恳请政府协调将爱缘广场接入市政集中供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