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道路的公共停车位被个人侵占,到底归谁管?还能不能管
尊敬的领导,向您反应并询问一个事。
先请问:正常通行的道路上的公共停车位被人使用隔离墩等物品违规占领作为私用,应该哪个部门管,是执法队还是交警大队?
再说要反应的具体情况:我住在河西区尖山路八大里。从去年年底开始,黄山路(沅江道-澧水道段)和澧水道(金星路-尖山路段)有使用隔离墩、塑料箱、废旧自行车等杂物在正常道路上站路站停车位的现象,且愈演愈烈。再说一下老八大里的情况:因为小区内车位不足,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澧水道允许双侧停车;沅江道、黄山路允许单侧停车。我从年初多次通过12345反应,最早问过交警解放南路大队,告知我不属于他们管。后我多次通过12345向尖山街执法队反应无任何回复,后我通过政民零距离反应执法队不作为,回电告知:这个事情归他们管,每次我打12345的工单他们都直接转给交警大队。但是交警大队从未联系过我。后我又给12345要求向交警大队反应这件事,但是没有任何回复,估计又被踢皮球踢到执法队去了。
最后我总结一下:
1、请问领导,我想解决这个事情,到底应该是哪个部门管。
2、这个事情到底能否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