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中西医执业医师在西医临床执业的问题
尊敬的卫健委领导您好,我想咨询关于中西医执业医师在西医临床执业的问题
最新的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中西医执业医师可以注册在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或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部分省份如福建、河南、河北、山西、湖南、湖北、海南、甘肃、贵州、辽宁、重庆等已出台政策,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在临床专业科室执业,应用现在化诊疗技术(如中西医执业医师已经在超声科工作数十年,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中西医可以合法从事超声诊断工作,不属于超执业范围。
以上所述,我建议卫健委领导,慎重考虑一下,中西医执业范围可以从事影像学诊断及临床科室的工作。不能因为执业医师范围所限制,好多中西医工作人员,不能发挥自己的长处。
中西医结合专业(它本身就包括中医和西医),所以应该能从事中医和临床(西医)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