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在山东省青岛市考取医师资格证,23年4月至当地医疗机构注册。23年7月-9月当地(青岛)进行了医师定期考核,且当地(山东省)卫健委文件规定考核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的人员,故本人不在考核范围内。24年当地未举行考核。25年5月本人变更执业机构至天津,得知天津已于2024年举行完医师定期考核且今年不再进行考核。请问:如若超过三年未参加考核将吊销执照,本人是否应当于今年变更职业地至举行医师定考省份以按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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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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