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单位产公有住房租金提取修缮资金比例的问题
根据《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应当从租金中提取不低于65%的资金作为修缮资金,并从修缮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抢修资金,统筹用于直管公产房屋的应急抢修。
请问单位产公有住房的租金是不是适用前述规定,是否需要从租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修缮资金,提取比例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单位应当从租金中提取不低于65%的资金作为修缮资金,并从修缮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抢修资金,统筹用于直管公产房屋的应急抢修。
请问单位产公有住房的租金是不是适用前述规定,是否需要从租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修缮资金,提取比例是否有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