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滑** 提问时间:2025-05-23

标题:关于空置房产物业费按什么标准交费的问题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房子空置超过半年的,经业主申请得到确认后,可减按70%缴纳物业费。请问我市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具体政策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规章制度?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6-05 是否超时:否

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我市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也做出规定。《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但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因此,当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已交付业主,之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6月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