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居委会对小区旁河道垃圾无治理能力的问题求助
东丽区玖信花园和玖玥花园东侧臭水沟,黑绿黑绿的水面漂浮着厚厚一层绿藻,经常半夜一群水生动物蛤蟆等群体哇哇叫,水沟内外长期有人倾倒各种垃圾,但居委会说没有清理能力,导致目前臭味弥漫,卫生情况极差,连乡镇都在改造旱厕改善卫生环境,但是我们居然在城区内还存在如此不堪的一隅。问,既然居委会说没有能力清理,那么谁可以清理?这个臭水沟什么时候可以改造?后续如何清理?清理标准按照哪条规定执行?到底谁可以决定这个事?
另,玖信花园和玖玥花园两个小区是中建地产开发项目,目前由湖南中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两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在臭水沟卫生如此不堪的情况下,从臭水沟抽水用于小区内绿化浇水,使用50mm口径水带相连接,长度足够覆盖整个小区,咨询中建物业公司该行为是否为物业授意,中建物业回复此行为是绿化公司的行为,不归他们管理。臭水沟的水质卫生这么差,问,将臭水沟的水用于浇灌小区绿化是否影响小区环境?对此行为是否应该有处罚?后续是否应该进行消杀?小区内绿化该由谁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