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提到“女职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产假的,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产假期间的待遇标准,该标准不得低于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标准除以30.4天乘以产假天数,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请问,“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是否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是否在这12个月期间缴税的工资都包含在内?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提到“女职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产假的,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产假期间的待遇标准,该标准不得低于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标准除以30.4天乘以产假天数,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请问,“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是否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是否在这12个月期间缴税的工资都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