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厂商未履行车辆电子信息备案义务投诉
本人于2025年5月时间购买该公司生产的宝岛电动车(型号 TDT1062Z,车辆编码 342922407171085),具备合格证,厂家未上传 e 码通信息,因广州 5 月新规要求车辆需具备 e 码通方可上牌,但厂商以 “无订单编号” 为由拒绝协助上传 e 码信息,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厂家以‘需订单编号’为由拒绝处理。
诉求:1. 立即补录车辆 e 码通信息;2. 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厂商未履行车辆电子信息备案义务,影响消费者上牌,还请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