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15年的耕地,村委会发放的宅基地有有效吗?
经核实,该地块为集体土地,在2012年时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我区于2019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中,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与各乡镇政府共同对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进行了调查复核确认。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的规则,由于该地块面积小于400㎡,且周边为已建成农村宅基地,故将该地块地类与相邻图斑地类合并调查为村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后至今,该地块地类未发生变化。
2012年至2019年该地块现状地类为耕地,村委会在2015年时将耕地发放为宅基地有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