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25-05-14

标题:市区居民区内有居民饲养家禽

河东区,万和里小区12号楼3门与4门之间草地内,有居民饲养家禽(及附近其他区域也有饲养家禽问题)。夏季将至影响小区卫生,滋生病菌。天津市区内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饲养家禽(之前小区内有养鸽子的已无),而且公共环境非个人室内。在市区其他街道是不存在这种现象的,希望可以维护小区环境及秩序。(也曾有人反馈无效)请相关部门有作为不要敷衍按制度办事。

反 馈

回复部门:河东区 回复时间:2025-05-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立即责成上杭路街道调查处理。上杭路街道答复: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对养鸡住户进行教育规劝,该户已将所养的鸡处理完毕,同时,街道工作人员对该处鸡舍进行了拆除。

下一步,街道执法大队将针对周边区域居民养鸡行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秩序良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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