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小学转学政策中持有房产满三年的理解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于2024-05-2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中提到的小学转学条件: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这个满三年的期限有的房产中介说持有的房产是必须在每年的5月份转学登记时,还有的说当年8月31日前已满三年即可,而不是在5月份转学登记前要满三年。不知道到底哪个是对的,教育局官网通知上没看看具体的描述。
举个例子:
2025年8月份购买二手房并完成过户,2028年5月份转学登记时既认为持有房产已满三年,因为在2028年8月31日时已满三年,请问这个理解是否准确?
由于涉及到孩子转学和购房等重要决定,因河西区教育局022-28334781电话一直占线,希望教委能尽快给出更清晰明确的回复,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