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5-05-11

标题:农村户口能否在本村另购宅基地

天津农业户口,家中现有一处房基地在父亲名下,请问子女能否在本村分立户头另外购置房基地新建住房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5-05-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件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相关部门同志调查处理此事。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市民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1、申请新增宅基地的农村家庭,三世以上同居一宅,只有一个子女且年满18周岁,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本村常住户口且在本村长期居住。

2、申请新增宅基地的农村家庭,有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本村常住户口且在本村长期居住。

李女士不确认自己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待确认后可到镇政府城建办咨询办理。

 

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