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5-05-06

标题:关于租售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问题

各部门领导好:

《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开征求意见,我所居住的花语尚东-花恒雅园一期,切实存在相关问题,小区内存在大量地下车位未售出,开发商也不提供给业主使用,造成业主车辆大量停放在小区外部道路,造成交通拥挤。且相关领导督促开发商车位资源使用避免浪费。并且综合考虑外租租金情况,避免开发商高定租金。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05-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住建委、发改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依据《天津市定价目录》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为市场调节价。如对企业关于地下车位的处理方式存在异议,也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由人民法院对其行为效力进行裁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住建委、东丽区发改委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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