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河西区中海·左岸澜庭项目地产与物业违规售卖车位的投诉
本人是天津市河西区中海·左岸澜庭业主,由于响应国家政策,购买电动汽车后家庭共有两辆车。在入住后发现地下车库有众多车位处于闲置状态,多次咨询中海物业购买车位事项,物业告知暂无出售计划,如开始售卖会对业主进行通知。
近期,邻居告知中海地产近期已进行小范围车位售卖,经咨询中海地产,得知优惠售卖活动已结束,现在购买需多付5至6万元差价。然而中海地产声称其与物业进行过沟通并商定由物业告知业主,近期准备将剩余车位打包售于第三方,为保障其收益,无法继续以优惠价售卖。
在此过程中,中海物业及中海地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根据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天津市商品住宅项目地下非人防车库的停车位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只能以短租或长租(使用权转让)方式经营,开发商无权直接销售产权;若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根据《人民防空法》第5条,开发商无权出售,使用权和收益应归全体业主。第二,物业未按约定通知全体业主优惠活动,仅小范围售卖,导致业主丧失公平购买机会,违反《民法典》第942条(物业需依约履行管理义务),物业声称“无出售计划”却配合开发商私下售卖,可能构成欺诈或恶意串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需赔偿)。第三,根据《民法典》第276条,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开发商在未充分向业主公开销售的情况下,将剩余车位打包售予第三方,涉嫌剥夺业主的优先购买权,违反《民法典》第276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应独立管理小区公共设施,若配合开发商绕过业主进行车位处置,可能构成利益输送,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需维护业主共有权益)。
我们的诉求是,能够按照三月份活动价格购买车位,望有关部门予以协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