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翁** 提问时间:2025-04-25

标题:关于非生产许可准入生产的普通产品标签问题咨询

非生产许可准入生产的普通产品(非食品药品),对这类产品存在委托加工情况的,是否必须使用委托方条码,在标签仅标注生产方信息,未标注委托方信息是否合法?若违法的话,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若合法的话,有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还是根据法务禁止即可为的法律原则?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5-04-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网上留言 ,我委高度重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请您对本次回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市市场监管委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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