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纪** 提问时间:2025-04-22

标题:天和北苑购房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主合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明确约定所购房屋延期交付超过90天要赔付银行同期利率的已付款利息和每日万分之0.2的违约金,在补充协议11.6中约定了逾期交房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该商品房总价款的2%,补充协议中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价格2%是否包含利息部分并未明确说明,如果包含利息部分,那明显属于霸王条款,开发商完全可以再晚20年 30年之后再交房甚至不交,而只需赔付总房款2%的赔偿款,我们老百姓怎么办,希望政府领导能关注民生,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4-30 是否超时:否

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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