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部分高中学校要求高三学生在周六上课的问题
高三年级是高三学生备战高考的关键时期,为了学生们能够更好的备战高考,天津市大部分高中如第二南开学校、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均为高三年级在星期六开设了课程,这对于高三年级学生来说本应是件好事,但临近五一劳动节,在国务院、市政府的调休政策下,这件好事却很有可能成为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甚至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损害学生休息权的不法之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相关规定来看“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如果高中学校仍在4月26日(周六)要求高三学生到校上课,那么高三学生会在4月21日至4月30日连续上课10天,违反了2024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四次修订中第七条“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的规定,也会对高三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休息权利造成损害。
就以上相关问题,希望市教委有关部门回答以下问题:
核实天津市第二南开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天津市实验中学以及其他在周六为高三学生安排课程的高中是否在4月26日继续为高三学生安排课程;
如果继续安排课程要求学生到校学习,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涉事学校停止在4月26日上课的行为,保障学生的相关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不顾相关规定仍安排课程的学校,请在教育系统内予以公开批评,并要求涉事学校予以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