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议细化更新《天津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国家政策:2025年1月23日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全国范围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收旧范围已从“个人名下”调整为“个人消费者”,明确包含无牌车辆,且资格确认方式由地方自主确定。这一调整旨在扩大政策覆盖面,简化流程,提升消费者参与便利性。
??天津市现行政策:天津市2024年实施方案要求旧车必须为“个人名下已登记车辆”,且需提供公安部门登记证明。
此规定可能导致以下问题:
??1.覆盖人群有限??:部分居民因车辆未登记(如早期购买的二手车辆、遗失车牌车辆)或非个人名下车辆(如家庭共有车辆)无法享受补贴,削弱政策普惠性。2.??抑制消费潜力??:国家政策强调“以旧换新”对循环经济和消费升级的拉动作用,而天津现行政策可能使部分消费者因权属问题放弃换新,影响“消费大都市”目标的实现。3.??与国家政策衔接不足??:地方政策灵活性不足,可能错失利用中央资金支持地方消费升级的机遇。
二、具体建议??
1.??放宽旧车权属限制,允许“个人消费者”参与??,参考国家政策调整方向,将旧车范围从“个人名下”扩展至“个人消费者”,允许消费者提交购车发票、旧车实物等证明材料(无需强制登记)确保政策覆盖更广泛群体。
2.??针对无牌车辆,可增设“承诺制”回收通道。消费者签署《车辆权属及安全责任承诺书》后,凭旧车实物参与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