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员** 提问时间:2025-04-14

标题:楼宇安全评估检测机构跨省作业时,是否需要备案?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3月1日起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7号令)中第二十九条要求,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我是业主需要对楼宇外檐进行安全评估,请问外地的需要进行备案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4-16 是否超时:否

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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