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5年4月1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依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3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 号)有关文件内容,区人社局向您进行政策解读,告知您享受政策的相关条件,经核实,您不符合申请上述补贴的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人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