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远洋宽阅时光小区供热问题
尊敬的领导:?
本人为华明街道远洋宽阅时光小区业主,现就以下问题提出投诉,请依法核查并督促解决:
?一、开发商及物业未履行供热政策告知义务
?未明确供热费起算依据
2025年1月17日交房时,开发商(天津市远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物业未书面告知供热费起算时间、缴费主体及政策依据,违反《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关于新建住宅首次供暖费用承担的规定。
?未公示供热设施移交证明
交房至今未收到《供热设施移交协议》或供热公司接管文件,无法确认供热公司是否具备收费资格,质疑程序合法性。
?二、供热公司违规收费及服务缺失
?未签订书面供热合同
供热公司(天津市荣鑫供热有限公司华城庭苑供热站)未与本人签订《供热服务合同》,直接要求缴纳自交房日起的供热费(770余元),违反《民法典》第526条关于服务合同成立的要件。
?三、诉求与依据
?费用减免
因供热交接程序不合法、未实际使用暖气且温度未达标,要求减免2025年1月17日至今的全部供热费,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七条?(合同签订义务)条、第十三条(开发商未完成供热设施移交)、第十六条?(开发商未履行告知义务)及《民法典》第652条(服务未实际提供可拒付费用)。
?责任核查
请住建部门核查开发商是否完成供热设施移交程序。
请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公司违规收费行为立案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21条)。
?书面回复
要求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处理结果,逾期将向国务院客户端提级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