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25-03-26

标题:住宅物业费是否可以降低标准

鸿坤理想城高层物业费为2.98元/平米,根据本人查询天津市发改委官网文件,物业费收取最高标准为1.2元左右每平米,不太清楚这个物业公司是怎样可以收取到2.98元每平米,这样收取是否合规?

现行房地产市场低迷,前几年刚买的婚房,至今还在每月还贷款,现在整个大环境经济都不好,工作不稳定,还贷款已经压力非常大,且不止我们现在有这种情况,身边人大多收入都不如以前,房子卖也卖不出去,只能按月还贷款。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这个情况,规范整个住宅物业公司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让大家减轻负担。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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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4-07 是否超时:否

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定,静海区鸿坤理想城(澜境东苑、澜境西苑)依据是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费。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售房时向购房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的规定,购房人在购买该小区房屋时应已经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物业收费标准进行确认。如果小区业主不认可物业收费标准,应当通过成立业主大会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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