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来津博士资助何时发放问题
市长您好,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0月14日发布的《天津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均须非在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毕业或出站2年内留或来津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由市人才发展基金、企业(含国有企业、驻津企业)所在区各承担10万元,分3年拨付(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7万元、第三年7万元)。本人于2023年7月入职天津相关单位并符合实施办法里的相关条件,因此想咨询一下该奖励资助什么时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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