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吉** 提问时间:2025-03-21

标题:关于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中公示日期的解释

本人于2025年3月21日在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首页看到以下内容:

使用公告-本金公示公告,项目名称:山倾城,平台显示工程编号220517455042和23030900976,公示日期:2025-01-02,公示类型:维修后公示。请相关部门对公示日期进行答疑,公示时间是表示这两项工程在维修后于2025年1月2日向业主进行公示的吗?如不是,请明示具体是何意?请具体解释公示日期指的是什么。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5-03-28 是否超时:否

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发布的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信息中,“公示日期”一栏为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工程在该小区开始公示的时间;公示类型“维修后公示”一栏为该专项维修工程已完工。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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