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5-03-20

标题:政府年对小区车位费无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乱定价

东方和府楼盘于2021年起售,售卖合同中无车位租赁费价格,售卖亮点之一,地库直达楼上;2023年10月交房,2023年11月发布车位租赁费350元/月、120元/月管理费,综合费用470元/月。小区居民无奈多次向城投地产反馈,价格高,城投以“市场价格、合法合规”、住建部、物价局均以“市场调节”敷衍了事。对此,我作为良好市民有两点异议:1.经网上查询相关案例,车位费开发商随意定价纠纷事件频繁,甚至记者也报道过,均不了了之,天津市部分事件也有由政府协调开发商解决先例。但究其原因,是政府部门不作为,纵观全国车位租赁费,地方政府出台指导价的不在少数,天津市作为直辖市,不应对此影响民生事件不闻不问,车位租赁费动辄500 元/月,年费用达6000元/月,地下车库已是新房必备,不停地下车库,车辆无地可停,严重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但费用之高,让老百姓闻风胆怯。地下车库作为楼房的专属配套,除与房价、成本价挂钩外,其主要对象只能是小区居民,与市场调节无直接关联,如真有关联,也是和当期房价挂钩。望市长收到快速重视起来。 2.城投地产作为天津市基础建设改善城市面貌的主力军,在楼盘销售时存在部分夸大其词现象,对地下车库售房后不与或不尊重业主意见私自定价,不符合市场行为(车库的市场只有东方和府居民),我们小区已经征询了入住居民绝大部分意见,均认为车位综合费用太高,不符合双方利益,望政府出面协调。

反 馈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25-04-15 是否超时: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

2025年3月2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住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关于您反映的销售宣传时存在的夸大其词事宜,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电话联系您了解举报的相关情况,正在核实中。经发改委核实,依据《天津市定价目录》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为市场调节价。住建委已与开发商沟通核实,该处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您对企业关于地下车位的处理方式存在异议,也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由人民法院对其行为效力进行裁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东丽区发改委、东丽区住建委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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