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建房【2009】274号相关内容的解释
建房【2009】274号,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于2009年12月1日发布,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5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咨询问题一: 想咨询该条款中的,用词:应当,是否为必须,(法工委印发的《立法技术规范》对应当的解释为:14.应当,必须“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咨询问题二:第15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是否应于90内完成筹备和业主大会的召开,90天内未能完成是否应终止本次的筹备组及业主大会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