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有关危险废物豁免条件事项
尊敬的生态环境局领导,您好。关于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5)附表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900-041-49)在未分类收集时,全环节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是否是以下意思:
我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上述废物时,应该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以上废物在无意中与生活垃圾混合时,无法分类,可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具备豁免条件。
同时,对于未进行分类可以进行豁免管理的废物重量有无限制要求?
(2)900-041-49类废桶,无论用于何种利用方式,是否都应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