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山东等地已试点空置房物业费七折政策,天津有计划出台统一的地方性规定?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关于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且受《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约束,我市目前没有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的计划。 此复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关于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且受《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约束,我市目前没有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的计划。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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