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村里现在挺多盖房子的,想问问领导大王台以后是不是没有二期搬迁或者其他规划,可以批地基盖房子了呢?会不会有搬完迁的,还再盖房子的情况。
尊敬的网民: 您好! 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提出的问题,关于市民反映“大王台村以后是否有二期搬迁和不搬迁是否可以盖房子及批地基”的问题,现将答复意见如下:关于大王台村二次搬迁问题,等待潘庄北淮淀安置区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关于大王台村不搬迁是否可以盖房子及批地基的问题,经查,办理宅基地的村民需根据《津农委规〔2020〕9号》第四条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此外,申请宅基地审批的村民需是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住宅后,或者享受示范小城镇建设、城中村改造等政策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尊敬的网民:
您好!
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提出的问题,关于市民反映“大王台村以后是否有二期搬迁和不搬迁是否可以盖房子及批地基”的问题,现将答复意见如下:关于大王台村二次搬迁问题,等待潘庄北淮淀安置区搬迁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关于大王台村不搬迁是否可以盖房子及批地基的问题,经查,办理宅基地的村民需根据《津农委规〔2020〕9号》第四条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此外,申请宅基地审批的村民需是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住宅后,或者享受示范小城镇建设、城中村改造等政策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区造甲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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