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人人乐超市倒闭导致预付提货卡无法使用
尊敬的天津市消费者协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
我是天津市人人乐超市的消费者,持有该超市发行的预付提货卡,卡内余额合计约为3000余元。然而,近期得知天津市人人乐超市已关停,导致该提货卡无法继续使用。本人多次尝试联系人人乐超市的相关负责人,但始终未能获得明确的退款方案或合理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因停止经营导致无法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依法履行退款或其他补偿责任。同时,《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也明确规定,预付卡发行企业应当确保资金安全,并在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妥善安排退费事宜。
鉴于上述情况,我请求贵单位依法调查,并责令人人乐超市或其相关管理主体尽快退还我及其他消费者的预付卡余额。同时,希望贵单位督促商家履行法定义务,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投诉后予以受理,并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回复。
感谢贵单位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期待您的尽快回复!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