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5-02-26

标题:关于2010年左右因上大学响应号召迁出户口问题

本人于2010年时读大学时期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将户口迁出村与本人一同去往大学所在城市。毕业后返回天津了,政策也变了,同时也将户口落回了村里,但是被告知这样属于非农业 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和福利分成,也就是10多年村里任何的福利都和我无关了。根据新的政策要求 , 因读书迁出户口,毕业归来返回村里仍属于农村户口 享受集体权利,所以想问问 各位领导 关于像我们这类因读书迁出再返回的属于不属于农村户口?同时我们能否享受到村集体的福利和待遇?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5-03-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市民反映农村户口问题,经与派出所沟通,根据天津市城乡一体化管理规定,目前派出所户口登记时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关于您反映福利待遇问题由各村集体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市民可自行前往村委会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汊沽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