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翟** 提问时间:2025-02-25

标题:大学生入职党员关系的问题

我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在24年毕业后把党关系转到武清区下朱庄街道齐家道社区,然后最近因为需要入职上班,但是我所工作的单位没有党支部,必须把党关系从现在的社区转出吗,可以继续留着当前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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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5-03-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转移和接收第六条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坚持便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便于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按照“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户籍地”优先级顺序办理。第七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当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如具备建立条件,应当先建立党组织再转接组织关系;尚不具备建立条件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园区、楼宇或街道、乡镇党组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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