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尹** 提问时间:2025-02-24

标题:关于振兴杯比赛奖励的问题

领导您好,我是在2024年11月代表天津市参加了第十八届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钳工赛项,并获得了三等奖,振兴杯属于国家一类比赛,根据《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24〕5号)获得获奖全国大赛铜奖给予十万元奖励,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获得奖励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5-02-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5年2月25日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解释相关政策:“全国技能大赛”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只有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及优胜奖的选手才能享受相应的奖励资助。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不是全国技能大赛,故不享受该赛事获奖不享受奖励资助。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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