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西区政府用房长期噪声扰民谁来处理
本人居住在小区二楼一楼正下方为南北大街党政服务中心(原居委会)。党政服务中心每周三和周五上午长期组织人在室内跳广场舞,唱歌,跳舞,使用乐器,使用高音音响扰民。该房屋产权应该归挂甲寺街道所有应为政府用房。居民区内是禁止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娱乐场所的。区政府就可以经营非盈利的娱乐场所吗?国家天天叫娱乐场所做隔音措施,为什么党政服务中心就可以不做了。是不是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政府机关本该带头遵守法律,而我楼下的党政服务中心带头违反国家法律。这事从23年12月份开始前后投诉了几十次了。投诉了众多部门,12345,街道,生态环境,公安,区政府,法院,城乡住房建设(最近投诉的)。各个部门互相踢皮球要不就是不处理。我想请问跑人家楼下这么扰民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请市领导给个说法。假设人家在你家楼下这么组织活动你愿意吗?居然还告诉我这么做是为人民服务。什么时候扰民成了为人民服务了。政府天天治理广场舞扰民的问题,解决方式就是不叫在公园里跳广场舞,跑居民家楼下跳广场舞吗?党政服务中心本应是办公的地方,为什么改成组织娱乐活动的场所,就算你要组织你找独立的房间组织活动啊,为什么非要找个楼上有居民的房间组织活动呢?为什么组织活动非要组织这种大噪音的活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