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5-02-18

标题:对于孕妇,是否享有产前假的规定

您好。

我在天津本地宝上面看到一篇2024年12月28日的文章,其中有关于产假前的规定”?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确需安排的,须经主管局报请市劳动局批准;每班安排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相应核减劳动定额;从事站立操作的,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请问如上规定是只适用于上夜班的女员工嘛?还是适用于所有女员工?

工间休息是什么意思?如何安排员工休息。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5-02-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其适用对象是指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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