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年前对雍鑫物业紫泉项目的投诉,雍鑫物业敷衍工作
区长同志好!
关于年前对雍鑫物业紫泉项目的投诉,雍鑫物业的回复毫无解决问题的态度,内容见下文。
上次在咱们平台反应问题之后吗,雍鑫物业确实有电话联系我,我电话中咨询对方是否能够代表雍鑫物业和我谈,对方说无法代表雍鑫物业公司,只能向他的领导反映,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并且至今没有再次解决问题。这期间我联系物业管家,物业管家也不做任何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雍鑫集团在本平台不负责任的回复是因为欠费无法自动识别,而事实是,该道闸系统是24年11月在未公示的情况下刚刚更换完新设备,已经整改了识别不准确的老毛病。所以,请督促雍鑫集团紫泉项目早日停止违反民法典行为,以下为引用上次投诉的部分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 经天津雍鑫物业有限公司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到业主详细询问业主关于小区车辆进出问题,业主反映小区西门没缴费不让进入,只能进出东门,此问题是本小区西门属于无人看守,道闸系统自动识别,东门是有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如果欠费不能自动识别,保安人员会手动抬杆让业主回家,所以不存在业主所说的物业费缴纳成因果关系。
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