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5-02-12

标题:产前假中是否有怀孕7个月以上可休息一小时的规定

您好。

我从网上看到天津有关于产前假如下的规定“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请问天津确实有这个政策嘛? 假如有的话,这个工间休息怎么理解哈?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5-02-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六条,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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