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利物业公司员工态度恶劣,没有服务意识。应当取缔
我于2025年2月10日中午,在我居住的小区东丽区金泰丽湾嘉园东北门,与保安发生语言上的不愉快,我及时与物业管理人员沟通此事,物业派两个人过来,在交流过程中,一个男性工作人员的态度和言语及其恶劣,来了也不交代清楚自己的姓名和职位,袒护物业方,还嚷嚷以后要报警,对我进行恐吓。对此,我要求物业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时间损失。我是业主,保利物业是服务于我们业主的,现在本末倒置,我花钱变成找个人来攻击我,用恶劣态度对待我。这我是绝对不可能接受的。既然物业态度如此恶劣,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服务业主,那我也不会花钱聘用此公司。请此公司退出金泰丽湾嘉园小区。(此物业公司并非我小区业主们聘用,入驻前未经业主们投票同意,是金泰丽湾街道私自决定的,他们也有连带责任,政府应当从经济角度和政治角度追查他们入驻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