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梅** 提问时间:2025-02-07

标题:天津市地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尊敬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您们好!

本人近期在查阅天津市地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1311-2024)过程中,发现一处存疑,具体为:表1和表2中第28项“苯并(g,h,i)芘”,是否应为”苯并(g,h,i)苝“?

请查验,不胜感激!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5-02-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已针对提出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表2”相关问题,已经给予解答。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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