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天津市河西区阳光慢城食品店要求退还储值卡余额
2004年5月25日,6月28日在慢城烘焙.蛋糕(东丽汇城广场店)共计储值1500元,支付宝转账记录显示收款方为:天津市河西区阳光慢城食品店,从2004年11月下旬至今全市慢城连锁店都暂停营业,目前我的慢城储值卡余额还有1120.46元及一张218元的蛋糕券未兑换,共计1338.46元,现在我请求有关部门责令天津市河西区阳光慢城食品店退还我储值卡余额,还有蛋糕券也一并折成现金退还。如果该公司不退还,请有关部门根据商务部9号令对其进行处罚,因为该公司开展储值卡业务未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没有将储值卡金额进行专户管理,请有关部门及时将对天津市河西区阳光慢城食品店的处罚结果告知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