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立示范镇物业费和政府补贴的问题
领导您好,20年底我们签署了安置协议搬进新立示范镇,示范镇回迁小区众多,分为两个物业集团管理,分别是万科物业和金地物业。协议中约定三年的物业费政府补贴,今年终于听见消息了,可是为何只有万科物业可以享受政府补贴而金地物业的业主不能享受呢,同在一片示范镇,因为不是一个物业管理,政府给补贴也要分人吗?万科物业那边物业费补贴领取和递延已经进行到尾声,而金地这边每次询问都是“不可能给你们补贴的”“万科是大企业我们金地要不来补贴”“万科补贴那是万科的事,我们没有”....诸如此类拒绝的话。所以这边我想问一下领导们,新立示范镇居民物业费政府补贴,是仅限万科物业那边的业主可以享受吗?
因为分为两个物业管理,金地这边路灯不亮,节假日不装点小区,卫生不干净,交物业费没有礼品,万科那边起码楼道是有人打扫,交物业费也都有礼品,小区维护的也还可以,这就算了,毕竟这是物业行为,但是政府补贴这个事,我实在想不明白,都是示范镇的居民,住在一条街道上,交的同样的金额,就因为还迁的时候安排到金地物业这边所以我们就该被放弃?还是说就是想金地物业的财务说的那样,万科是大公司才给补贴,金地比不上万科所以就该没有?我实在想不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