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华园小区消防问题、违建问题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万华园小区消控室备案人员4名,按照规定中24小时值班制,万华园小区消控室只有两班倒,每班12小时,是否合规?如果深夜突发状况,值班人员因疲劳未能及时发现,造成的损失是监管部门承担,还是物业承担?
小区地下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在一起是否合规?谁来监管?
小区东面和南面的商业,私自往小区内部开门开窗,属于违建,城管已经介入,但是旧的违建还未复原,新的违建又有了,请问已经确定是违建了,为什么不及时拆除复原?导致更多的人有侥幸心理,继续开门开窗。小区安全谁来维护?










